焦示管辦〔2019〕28號
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焦作市示范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駐區機構:
《焦作市示范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已經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至區城管局。
2019年8月13日
焦作市示范區
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建成區內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我區大氣環境質量,維護群眾環境權益,現根據《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河南省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和《焦作市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方案(試行)》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引領,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協作”的原則,加強社會宣傳,鼓勵公眾監督,努力構建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和管理長效機制,持續推動我區建成區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服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制度;逐步推進現有餐飲服務場所與居民住宅樓分離;推動城區建成區內所有餐飲服務場所安裝符合環保標準的油煙凈化設施,并確保正常運轉和定期清洗,油煙排放達到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搭建餐飲服務業油煙凈化裝置監控平臺,逐步實現大型餐飲服務油煙排放在線監控;推進餐飲服務場所清潔能源改造,進一步削減生活面源污染。
三、治理范圍
本方案主要適用于城市建成區內的餐飲業油煙整治工作。城市建成區范圍:中原路以西,普濟路以東,人民路、豐收路和龍源路以南,黃河路以北。
本方案所指餐飲業經營的服務單位包括:餐館(含酒家、酒樓、酒店、飯店)、快餐店、小吃店、飲品店、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職工食堂、大型商業設施等城市綜合體內的中央廚房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涉油(油煎、油炸、油炒)作業的流動攤點、倚門設攤和擅自設置的攤點群;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餐飲業經營服務單位。
陽廟鎮、寧郭鎮、蘇家作鄉、文昌街道轄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整治工作可參照執行。
四、治理任務
(一)加強餐飲服務業發展和空間規劃管理
1.禁止在住宅樓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禁止在未經審批、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及污染防治設施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應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依法依規履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餐飲服務項目應配套建設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油煙污染防治設施須經環保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對《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18年7月1日)實施后,違反規定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由發證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關閉并處罰。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必須進行環保驗收,出具油煙排放達標證明,未建設、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無油煙排放達標證明的,不得投入運營。只能為有營業執照、環評手續,油煙污染防治設施建成并通過驗收,未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餐飲服務單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3.對《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18年7月1日)實施前,違反規定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證照齊全的,住建、工商、環保、食藥監等部門要嚴格把控合同、證照到期后的續簽、變更、延續許可辦理關,分類、分期、分步逐步實現與居民宅樓分離。
(二)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日常管理。督促監督餐飲服務單位落實好油煙污染防治要求:餐飲服務單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油煙污染物通過專用煙道排放,不得無組織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等其他設施;餐飲服務單位按規定規范設置集氣罩、排風管道和排風機,并安裝經國家認可單位認證、與其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產生的油煙污染物應通過集排氣系統收集,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餐飲服務單位廚房的爐灶、蒸箱、烤爐(箱)等加工設施上方應設置集氣罩,油煙與熱汽的排風管道分別設置。放置送排風機、油煙凈化設施的專用空間凈高不得低于1.5米;餐飲服務單位配套的油煙凈化設施必須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油煙凈化設施。集排氣系統和油煙凈化設施應定期維護保養,并做好清洗和更換維修記錄,建立完善的管理、清洗、維修臺賬備查。鼓勵餐飲服務單位委托專業單位進行油煙凈化設施的清洗維護;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物排放口應設置永久性測試孔、采樣平臺及排污口標志。根據《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督促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與區城市管理局監控信息平臺聯網;位于環境敏感區的中、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限期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在線監控。
(三)加強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力度。對排放不達標或者不及時清理油煙凈化裝置的要限期整改,對超標排放整改不力的要停業整改,對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達不到排放標準又不積極實施改造的餐飲服務單位,除依法予以處罰外,要采取限制經營、停業整頓等措施,情節較嚴重的,責令關閉或取締。
(四)加強露天燒烤油煙污染治理。全面取締涉油(油煎、油炸、油炒)作業的流動攤點、倚門設攤和擅自設置的攤點群;各鄉(鎮、街道)指定的正規夜市,必須進店經營,且商戶要全面使用氣、電等清潔能源,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使用環保餐飲灶具,同時要加裝并正常使用室外油煙凈化裝置。
五、領導組織
為扎實做好我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焦作市示范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萬英奎 區管委會副主任
趙俊生 區黨工委委員
成 員:王泉山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時東風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許德輝 區財政局局長
陳振陽 區開放招商和投資服務中心主任
王忠軍 區生態環境局局長
翟文豐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張亞楠 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田光浴 區教育局局長
王小燕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張 軍 高新公安分局局長
王愛民 工商分局局長
徐合林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示范區分局局長
董 玉 區規劃分局副局長
王 聰 陽廟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 昆 蘇家作鄉人民政府鄉長
馬作金 寧郭鎮人民政府鎮長
何建軍 文昌街道辦事處主任
李 磊 李萬街道辦事處主任
朱海洋 文苑街道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局,張亞楠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區城市管理局抽調專職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負責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的政策制定、綜合協調、指導督導、檢查考評等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餐飲服務業油煙治理日常工作調度、聯絡及數據統計匯總、材料報送等工作。
六、責任分工
(一)區城市管理局:做好全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方案制定、綜合協調、指導督導、上下溝通、材料報送工作;具體負責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的防治管理工作;做好城市市建成區道路兩側露天燒烤、煎、炸攤點的治理工作;做好群眾投訴和媒體反映的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問題的督辦工作以及相關政策解釋工作。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作為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的組織與實施,由相關職能部門視情況依法責令停業整治或關閉;定期組織開展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培訓,負責處理餐飲油煙污染投訴,對轄區內所有餐飲服務業的油煙凈化器安裝情況做好動態的登記工作。李萬街道辦事處、文苑街道辦事處配合區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整治工作。
(三)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各鄉(鎮)、街道餐飲服務單位安裝專用煙道、高效油煙凈化設施保持正常運行。對《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施后,違反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決定關閉的,配合相關部門聯合進行查處,依法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區生態環境局: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督導各鄉(鎮)、街道嚴格城市建成區餐飲服務項目的環境準入,做好對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依規履行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的依法進行查處。督促、配合各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做好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培訓、監測等工作,負責牽頭施工工地食堂的油煙污染防治工作;負責對餐飲油煙污染的案件用行政手段進行處罰并做好相關政策的解釋工作。
(五)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本行業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牽頭在建工地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六)區規劃分局: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指導、督促各鄉(鎮)、街道做好餐飲服務單位加設外置管道的審批,對未經審批,擅自設置外置管道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查處。在餐飲服務業發展及空間布局規劃中,按照環境功能區和污染防治要求,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餐飲服務功能區。對未規劃設計專用煙道、與居住區相對距離達不到標準的新建商住綜合樓、商業建筑不予辦理規劃審批。
(七)區工商分局:配合區城管局及各鄉(鎮)、街道做好建成區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對《河南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施后,違反規定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各鄉(鎮)、街道決定關閉的,依據環保部門出具的《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建議吊銷營業執照的函》,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八)區公安分局:對違法無組織排放或者違法向城市地下管道排放油煙、不正常使用凈化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油煙,由相關職能部門前期查清后移交公安局,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依法處理。
(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本行業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牽頭醫院等醫療機構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十)區教育局: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本行業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牽頭學校、幼兒園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區開放招商和投資服務中心: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本行業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牽頭大型商場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對經檢測不符合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標準的餐飲服務單位積極配合督促整改。
(十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協助、配合各鄉(鎮)、街道做好本行業內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牽頭做好管轄范圍內企業食堂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區財政局:安排專項資金,添置油煙檢測設備和配備與之相適應的技術裝備等。
七、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排查階段(2019年8月1日—8月15日)。區管委會下發專項行動方案,啟動專項行動,組織召開全區建成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動員推進會,安排部署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及時更新餐飲服務業經營單位的檔案,摸清餐飲服務單位分布、規模、油煙凈化設施等基本情況,建立餐飲服務單位清單和動態管理數據庫。明確工作目標任務,確定需要整治的單位名單、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
(二)治理階段(8月15日—10月30日)。采取單位自查、各鄉(鎮)、街道排查、區級督查等方式,對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全面治理。2019年巡查抽查率不得低于30%。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場所是否安裝油煙凈化設施,9月15日前,餐飲服務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要達到60%。檢查油煙凈化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定期清理維護,油煙排放是否達到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夜市設立是否經有關部門批準,符合相關環保要求等。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尚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凈化設施達不到標準的,10月底必須整改到位。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30日—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對本次行動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對下達限期整改的餐飲業單位進行集中驗收,完善管理臺賬,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將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攻堅工作,建立健全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和管理機制,加大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方面投入力度,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建立健全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網格化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餐飲服務油煙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機制,政府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協調解決油煙污染治理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城管、環保、食藥監、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建立由城管、環保、工商、食藥監、公安等部門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配合,形成餐飲服務行業油煙污染治理合力。
(二)細化方案,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專項整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實。治理工作中要注意細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目標責任制。要層層傳導壓力,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壓實各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確保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加強監管,嚴格處罰。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餐飲場所油煙防治設施運行、油煙排放情況的日常巡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反映餐飲場所油煙問題的,要及時處理,跟蹤問效。對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閑置油煙凈化設施的,要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從嚴從重進行處罰,情節惡劣的要公開曝光。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把宣傳工作貫穿到專項治理行動的全過程,通過各種形式,積極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力量,對專項治理行動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凝聚各方力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推動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五)整理信息,及時報送。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各責任單位務必于8月5日前向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報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工作的分管領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郵箱;8月15日前報送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方案和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摸排情況匯總表(附件2、3);每月20日前報送基本情況明細表(附件4);12月20日前報送治理工作總結并附餐飲服務場所油煙污染摸排情況統計表。不按規定時間報送相關材料的,區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通報批評、媒體曝光,并按規定上報區黨工委、管委會追責問效。
聯系人:張蘭釗;
聯系電話:8865599;
電子郵箱:sfqycb@163.com
附件:1.餐飲服務單位規模劃分標準;
2.建成區餐飲服務業規模分類及治理情況匯總表
3.建成區餐飲服務業單位行業分類匯總表
4.建成區餐飲服務業單位基本情況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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