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5月27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焦作市2021年度第四批鄉(xiāng)鎮(zhèn)建設征收土地的批復》(豫政土〔2022〕601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與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示范區(qū)寧郭鎮(zhèn)大駕村,擬作為焦作新豐糧食儲備有限公司4.5萬噸糧食儲備庫遷建項目建設。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類及面積
具體面積和地類詳見下表:
???????????????????????????????????????????????????????????????????????????????????單位:公頃
鄉(xiāng)鎮(zhèn)(街道) | 村(居委會) | 合計 | 農用地 | 建設用地 | 未利用地 |
寧郭鎮(zhèn) | 大駕村 | 2.2226 | 2.2226 | 0 | 0 |
合計 | 2.2226 | 2.2226 | 0 | 0 | |
三、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執(zhí)行。地上附作物補償標準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被征地農業(yè)人口安置途徑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yè)人員采取貨幣安置、社會保障安置、就業(yè)安置等途徑進行。
五、其他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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